河南省灵宝市人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2 16:50:06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熊朝成、汪作金: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保卫诉被告王新宝、熊朝成、汪作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李保卫对(2022)豫1282民初274号民事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已送达。通知期满后15天内提出答复,逾期将依法审理。
2022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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