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15:30:38
严霞:
本院受理原告雷正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故县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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