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15:50:57
建国波:
本院受理的原告灵宝市开源矿业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建国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2020年7月31日)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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