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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真诚感动盗窃嫌犯 逃亡八年后向法院自首

  发布时间:2009-07-22 08:05:23



    灵宝法院网讯 7月21日下午,伙同他人盗窃后潜逃八年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在灵宝法院的真情感召下,从陕西返回灵宝,在灵宝市故县盘东村村委主任、村长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灵宝法院投案自首。

    2001年10月25日晚上十时许,灵宝市故县镇盘东村村民郭某伙同其他六人,开两辆农用三轮车蹿至三门峡至灵宝高速公路六标段枣香河大桥西北路的施工工地盗走钢模板数块。案发后,同案其他六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分别被灵宝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四年不等。郭某一直潜逃在外,到洛阳、郑州、西安等地打工逃亡。

    灵宝法院在“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多次到故县镇盘东村就地开庭、现场说法、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政策,当了解到自首从轻的法律政策后,该村村委会干部积极通过郭某的父母、妻子劝说郭某回来自首,并向郭某讲解了法院宣传的刑事政策,最终郭某决定从陕西返回灵宝自首。在灵宝法院刑庭法官的办公室,当法官录完询问笔录,郭某长吁一口气说:“现在心里的包袱终于放下了,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的过日子了”。这次他们之所以选择来法院自首,陪同郭某前来自首的故县镇盘东村村长郭启学说:“法院的宣传材料上说自首可以从轻,法院这些法官们每年要到我们村上去宣传好几次法律,见了这些法官我们觉得亲切,所以就到法院来自首了。”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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