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等领导出席会议,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郝东亚主持会议,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设分会场,灵宝法院领导班子及中层正副职在灵宝法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通报了上半年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张立勇院长在总结中指出:调解是高质量、高层次的审判,既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还需要较强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调解工作又费时费力,不易出成绩。要调解一个案件,我们要付出比判决多几倍的汗水和辛苦,但这是很值得的,能一次性把矛盾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不会再无休止地上诉、申诉、上访,不但节省了司法资源,还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他要求:要把调解优先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贯彻“调解优先”、“以调为主”的原则,在立案、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判决下发前、判决送达后的整个诉讼过程,在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乃至信访案件的处理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注重做当事人的调解和息诉工作,要抓住一切可能调解的有利时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解年活动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确保调解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把调解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带头参与到该项活动中去;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不但主管民事的领导,其他院党组成员也都要结合分工协助抓。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指导,省法院要切实加强调研,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帮助下级法院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的稳步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建立三调联动机制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切实做好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确保调解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会后,灵宝法院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