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1:04:30
马长波: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马长波非法占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282行审7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灵自然资执罚【2019】1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即:没收违法所得150000元,罚款30000元,加处罚款30000元,罚款共计21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
承办法庭:灵宝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责任编辑: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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