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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15:56:36


贾林楠: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伟要求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5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23日9点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尹庄法庭  任晓妮

联系电话:8830162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lb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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