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要不是法院,我真不知道这钱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2020年3月18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案件申请人李某感谢道。
2019年8月,李某因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将其起诉至灵宝法院。经灵宝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欠款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但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肯履行,也不主动联系说明原因。李某遂于2020年2月24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通过线上查询等方式,尽力帮申请人追回欠款。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线索发现公司账户有余额可以偿还申请人李某部分欠款,干警立刻将其账户冻结。
2020年3月15日,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账户资金流动,希望法官解除其公司账户冻结状态,并决定先将所欠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内。第二天一大早,案款到了法院账户,承办团队立刻联系李某,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灵宝法院执行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线上措施,依法办理各类执行案件,确保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执行路上,无论艰难险阻,灵宝法院执行干警一往无前,全力以赴,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