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5 10:29:37
翁新波:
本院受理原告白勤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诉讼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承办法官:杜秋平 电话:188*****
责任编辑:速裁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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