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你王法官,在疫情期间,你们还不忘为我的事情操心,这么短的时间就把钱全部执行到位了。”2020年2月17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伍某将全部的执行款通过微信转账给申请人尚某,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原来,被执行人高某因经营出租车需要,向申请人尚某借款30000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另一被执行人伍某对该笔借款进行担保。借款到期后,经尚某多次催要未果,从而引起诉讼。2019年12月28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高某、伍某于十日内偿还尚某借款30000元。2020年1月16日,尚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伍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高某、伍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执行干警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需要尽可能的减少外出办案,避免与当事人的接触,于是电话联系伍某,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的惩罚和限制,最终,摄于法律的威严,伍某同意还清全部欠款,于是,便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疫情防控期间,灵宝法院坚持“防疫不松懈,司法为民不暂停”,执行干警始终兢兢业业,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