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美芬: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显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显富要求1、判决原告与你离婚2、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被告各自所持有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3、婚生女儿李书婷、李书妙均由原告抚养,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5月5日9点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尹庄法庭 任晓妮
联系电话:8830162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