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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来办案 灵活高效获称赞

  发布时间:2020-01-16 14:41:12




    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1月13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速裁一组利用“微信群”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展示了高效快捷的结案速度,又解决了当事人因路程遥远带来的诉讼难问题。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2019年1月14日,因夜间行车、疲惫不堪的邢某驾驶原告白某所有的轻型厢式货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幅893KM+500M左右时,追尾撞击前方因道路拥堵等候通行的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事故造成邢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第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邢某驾驶车辆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该事故中过错程度较大,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车辆尾部未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示,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在该事故中过错程度较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白某所有的事故车辆前部几乎被撞扁,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车损为60370元,白某支出评估费2800元,为拖车施救花去3500元。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白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所有人河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及投保的保险公司、邢某的家人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过程中,白某考虑到邢某的家人已失去亲人,撤回对邢某家人的起诉,随后又撤回对河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起诉。经过法院速裁一组法官耐心细致的电话调解,白某和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支付白某21000元,此案了结。

    然而,在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在调解笔录及协议书上签名捺印的问题上,速裁一组干警们犯了愁:白某远在洛阳市偃师县,保险公司远在河北石家庄市,路途遥远,车马劳顿,再加上春运期间当事人购买火车票更是难上加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速裁一组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建立了法官、当事人调解群,把调解笔录和协议书打印后拍照发到微信群中,由双方当事人分别下载打印、签名捺印后发到微信群里,再由法官把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书制作民事调解书,邮寄给原被告双方。这一便捷高效的办案方式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法官感言: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才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才能真能做到司法为民。2020年,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灵宝法院将继续前行,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lf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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