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09:29:08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倩倩:
本院受理原告房亚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37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房亚平与被告王倩倩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承办庭室:灵宝法院速裁八组
承办法官:杜秋平
联系电话:8830237
责任编辑:速裁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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