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宋文富:
本院审理的原告刘金营诉你与张年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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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