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09年6月10日一大早,一位残疾老人步履蹒跚地到来到灵宝法院立案庭状告告儿子不赡养自己。立案庭张万学庭长见老人情绪激动,立即请老人坐下,并给老人到了一杯开水,让老人慢慢说。
原来,老人名叫孟召长,今年72岁,住灵宝市大王镇五帝村,是位残疾人。老人有两个儿子,老大叫孟宪斌,老二叫孟宪波,都在深圳打工。老人因年事已高,身体又有残疾,以前生活尚可自理,现在跟前需要有人照顾。而两个儿子又远在千里之外,老人越想越生气,就出现了到法院要告两个儿子的情况。听完老人的叙述,仍可看到老人字里行间透露着浓浓的父子之情。
张庭长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当即向老人询问其儿子的电话号码,长途电话拨通了,老人和其两个儿子当场通话。通过张庭长从中调和,孟召长老人的两子向法官保证他们马上就一起回来看望老人,并留下一人照顾老人生活,一定让老人安度晚年。一起赡养纠纷被立案法官前后不过二十分钟化解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