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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院长亲自参与案件调解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9-06-11 09:01:11


    灵宝法院网讯  6月10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贾九翔和副院长蔺淑华及审监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一起由检察机关抗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成功调处,至此,这起诉讼长达三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院长及党组成员积极参与调解的各类案件达53件,带动全院民商事审判调解率达78%,较去年同比上升165%。

    续铁牛与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灵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8月作出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败诉的仲裁裁决。信用联社不服,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6年12月一审判决信用联社作出的开除续铁牛的决定有效。判决生效后,续铁牛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遂向三门峡中院提起抗诉,三门峡中院指令灵宝法院再审。经再次开庭审理查明,续铁牛作为信用社的员工,违规事实明显存在,但信用联社开除决定程序不当,其书面送达确有缺陷。审监庭的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当事人诉讼时间较长,积怨较深,若仅是判决结案,难以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遂决定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终使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但由于双方调解条件差距太大,该案再次陷入僵局。法院院长贾九翔高度重视该案,知此情况后,与副院长蔺淑华积极做信用联社领导的思想工作,最终信用联社作出适当让步,调解协议就此达成。

责任编辑:赵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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