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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首起要求撤销结婚证案撤诉结案

  发布时间:2009-06-09 08:50:37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辖区首起要求撤销结婚证行政诉讼案撤诉结案。

    原告孙某诉称,在办理结婚证时,自己未亲自到场和签名,被告灵宝市民政局违反法定的办证程序,为第三人颁发结婚证的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因此于2009年6月1日向灵宝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庭受理后,立即将此案纳入行政协调机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找出问题的主要矛盾,经过多方协调,讲解法律,原告终于6月5日主动撤诉,至此,这起首例要求撤销结婚证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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