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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17:15:35


刘哲、于凤先:

   本院受理的(2019)豫1282民初4541号原告李三红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4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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