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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见涨想毁约? 法院喊你为诚信“买单”

  发布时间:2019-09-24 16:37:05



    灵宝法院网讯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没多久,发现房价上涨就心生悔意,干脆毁约“不卖了”,又百般拖欠受卖人的定金。近日,一位见利忘“信”的男子被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认识到错误,当庭与原告达成还款协议,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

    “我先付40000元,剩下的钱我分两次付清。不为别的,就算是我为诚信买的单吧!”  2019年9月23日,在灵宝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团队干警的努力下,此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重修旧好。

    本次当庭履行前款的段某与原告马某本为朋友关系,2018年2月13日,段某将自己位于西安市某小区一套120平米的房屋出售给马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马某向段某付了20万元定金。之后随着西安市房价的上涨,段某便改变了主意,单方毁约,向马某告知房子“不卖了”。双方协商后段某愿意将房款退回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2018年12月30日段某在履行15万元后,再没有还款迹象。马某无奈之下便起诉至灵宝法院。

    该院民事第四审判团队受理此案后,干警及时与被告段某取得联系,向其阐明利害关系,从法、情、理入手,告知段某:无论是从维护友情还是诚信做人方面考量,其都应自觉履行退还定金及承担违约金义务,且在庭前调解中把事情解决,要比判决下来的结果好得多,毕竟和解尚能维护宝贵的友情,而一纸判决书可能使二人的朋友关系就此断送。

    经过干警的耐心协调,最终段某同意为自己的毁约失信行为“买单”,双方当庭达成和解约定:被告段某当场履行40000元,剩下的欠款分两次付清,并自愿补偿原告马某10000元利息,此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近年来,灵宝法院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各民事审判团队注重发挥庭前调解作用,认真剖析案件,深入问题根源,选择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结案方式,进行审理民事案件,做好了多起案件的庭前调解,实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节约诉讼成本、使案件审理快速出结果”的多重效果. 让法律意识扎根群众心中,司法为民的初心得以践行。

责任编辑:lf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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