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上午,我和另外一名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有幸参与了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外执行人异议纠纷案件。在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过程中,我们亲身感受到了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感受到了“司法民主”绝非一个简单的口号,它就在法院工作的细节当中,就在我们身边。
开庭之前,我注意到,当原、被告和旁听者看到庭审中除了法官席上端坐着威严庄重的汤辉法官以外,还有我们两个身着便衣的普通公民,都目露疑惑:为什么这两个人可以坐在法官旁边呢?他们是谁?他们是做什么的?
好在汤辉法官很快就做了介绍:这两位普通公民正是这一次庭审的陪审员,他们的参与是遵循人民陪审制度相关规定,作用是与法官配合审理此案。汤法官还简要介绍了一下人民陪审制度,该制度是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其目的是能使普通公民参与司法过程,可以纠正审理过程中的不周之处。特别强调:陪审员的参与更能反映“社会一般人”的观念,是司法走向民主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陪审员还是一个很陌生的称谓;对我们来说,陪审经验还比较欠缺;对于汤辉法官来说,也是第一次与陪审员合作审理案件,大家能否“完美”合作,谁心里也没有底。
不过汤辉法官在介绍完毕之后,很快就表达了希望能与陪审员良好合作,给原、被告一个公正结果的期望,并且鼓励我们陪审员各抒己见,参与其中。这让充满疑惑的原、被告和我们两位陪审员都很快安下心来。
在庄严而肃穆的气氛中,案件顺利开始审理。
其实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原告申某霞对涉案房屋的查封执行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是自己出资建设、属于其自己所有,但由其母亲申某婷顶名的,法院在执行刘某刚申请执行原告弟弟申某峰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将该房屋误以为是申某峰的房屋而查封执行。
审理过程中,汤辉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时,积极让人民陪审员也参与进来,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发言,最终明确了涉案房屋属于原告母亲申某婷的遗产,被告申某峰持有一定份额,被告刘某刚可以申请执行此房屋的事实。
案件审理基本完成后,鉴于原被告各自的态度,汤法官着手做庭外调解工作。在法官、人民陪审员等耐心细致的调解中,原、被告由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到意见逐渐趋于“靠拢”。调解完毕后,汤辉法官又与两名陪审员进行了沟通,认真地倾听了人民陪审员的想法。
最终,经过三方讨论,汤辉法官与我们两名陪审员当庭达成合议,让此案有了一个圆满而明确的结果: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是申某婷,涉案房屋属于申某婷的遗产,其三名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法院可以对申某峰享有的份额进行执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我们了解到,像这种案外执行纠纷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达成合议都需要一定的周期,而这样迅速明确地当庭达成合议,则较为少见。这与汤辉法官认真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及我们两位陪审员的积极配合都是分不开的。这代表着我们普通公民只要符合相关要求,也能够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与法官一同促进案件审理的民主和公正。
此次陪审过程中,我全方位参与庭审全过程,了解案情、洞察真相、亲历庭审现场,感受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也能更加意识到司法的权威和公正。这大大地促进了我们作为普通公民对于司法的认知和理解,对于我国的司法民主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因为我们真切感受到在庄严的法庭上代表人民参与案件审理的尊荣感,并且深深为自己能够为司法民主做出贡献而倍感骄傲。我们相信,中国的司法民主将会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