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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宋文富)

发布时间:2019-08-05 16:09:42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宋文富:

    本院在审理原告宋永智诉你与张年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即2019年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欢欢 

联系电话:0398-8830212 

2019年8月5日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五亩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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