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网上购物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首次受理了一起网上购物合同纠纷。由于原告与被告“天各一方”,法官巧妙运用微信沟通的方式化解了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调撤。
家住灵宝市的杨某在淘宝某店铺购买了一罐进口巴西绿蜂胶,收到商品后,发现该商品既无中文标识,亦无药品或保健品批文,认为该商品属于不合格、不安全食品,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购物款450元,并支付十倍的赔偿款4500元。法院承办李法官在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开庭手续之后,远在广州的被告并未到庭,而是邮寄了书面答辩状,辩称其销售的产品系正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认为原告系职业“打假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李法官经过调查,发现原告已通过淘宝的退货退款流程,将涉案商品退回给被告,被告也已将货款返回给原告,同时因原告亦未对涉案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鉴定,导致本案关键事实无法查明。对此李法官主张本案应当以调解为主。法官通过微信这一便捷方式联系到被告,并通过微信截图将被告的意见及时发给原告,最终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被告同意补偿原告500元钱,补偿款到位后,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