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五亩法庭 发布时间:2019-06-27 17:56:30
黄克强:
本院受理原告赵延东(又写作赵严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伍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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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五亩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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