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王法官,谢谢您又帮我们收回了一笔贷款,法院真是我们的金融卫士!”2019年6月24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市某银行代理人紧紧握着执行四组王法官的手,连声称谢。
原来,被执行人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5月26日,李某与王某与灵宝市某银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8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2个月,被执行人倪某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李某与王某未能偿还借款,从而引起诉讼。2018年11月9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李某与王某于十日内偿还灵宝市某银行贷款8万元及利息,倪某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判决书生效后,三人依然拒不偿还贷款。无奈,该银行于2019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该起金融案件后高度重视,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和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三人对此置之不理,且经过传唤也拒不到庭。通过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据申请人提供的消息,法官了解到李某与王某平日里在家务农,并没有外出打工。6月19日,王法官找到王某家后,根据王某与李某态度嚣张、拒不履行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想到仅仅过了两天,王某便受不了失去自由之苦,通知家属送来了全部执行款,其本人也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案件得以执结。
近年来,灵宝法院高度重视涉金融案件,采取多得措施,努力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为全市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