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不就欠这点钱吗?你们法院顶多拘留我几天,出去就没事了,还能判我犯罪坐牢不成?”2019年6月17日,河南灵宝一名老赖有钱不还,被实施司法拘留后仍态度嚣张。当得知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自己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终因畏惧牢狱之灾而选择了悬崖勒马,火速还钱。
张某与廖某之间因借款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灵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廖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39000元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廖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三组依法向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多次联系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廖某却长期隐匿,躲避执行。2019年5月21日,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证,廖某在本市某乡镇正筹备开设商铺经营金矿石标本和崖柏工艺品等。被执行人有钱开店却拒不履行4万余元的还款义务,无疑是心存侥幸,甘当老赖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将正在店里工作的廖某抓获,并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经干警几次批评教育,廖某仍无还款意愿,并扬言:顶多拘留几天,出去就没事了,这点钱不还还能犯罪坐牢?在干警多次警告其这种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时,廖某仍不以为然,态度强硬。
2019年6月5日,申请人张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经审查,廖某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月14日,该院立案受理此案。廖某万没有想到为“这点钱”真的会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当即服软,立即联系家人筹款。6月17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廖某家属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
“多亏了法官,终于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谢谢你们啊!” 张某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
法官提醒:法律文书生效后须在指定期间履行。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