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们再商量商量,再给我一次机会行不行呀……” 2019年6月13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采用拖延术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木某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送进拘留所,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
灵宝市某管理局和木某因房屋租金问题产生纠纷,引起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木某腾空租赁原告灵宝市某管理局的门面房,并将房屋交付原告,但木某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腾房,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费尽心思为双方提供了多次协商机会,但收效甚微,木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腾空房屋。6月13日,干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从早上八点多协商到中午一点多,主持双方调解已近七个小时,希望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然而木某故伎重演,仍找出各种理由,企图拖延腾房。直至中午两点,申请人失望之下自行离开,协商以失败告终。面对顽固不化的木某,执行干警不再“心慈手软”,果断依法对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送至拘留所门前的那一刻,木某才彻底明白了“法律不容儿戏、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这些话的份量。
法官提醒大家: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法院执行过程是生效法律文书得以落实的最重要保障。唯有积极履行法律文书才是正道,莫待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时,才悔恨拒不履行法律的后果有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