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伟:
本院受理的(2019)豫1282民调2015号原告杜斌周诉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准许原告解除和被告签订的果园承包协议;2、判令被告赔偿违约金捌万陆仟元及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伍万元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3、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8月27日15时在本院七号审判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史惠霞,联系电话:0398-8830233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