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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民一庭法官冒雨深入基层做判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14 14:51:09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法院民一庭积极贯彻调解年活动精神,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力求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5月13日一大早,民一庭法官一行四人就冒雨驱车来到城关镇建设村委,并与该村民调干部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该村两起特殊民事纠纷的解决办法,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判前调解工作。

    在张春兰诉刘琦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要求由法院依法分割其丈夫的遗产并继承其应得份额,因原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来法院缠诉,精神时好时坏,给案件的审理造成极大的困扰。为妥善处理该案件,民一庭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排被告方先协助将原告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另一方面与建设村村委干部探讨案情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为彻底解决纠纷寻找切入点。

    在孟丽诉徐峰解除收养关系、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孟丽与被告徐峰于1984年经村干部和家组成员证明解除了收养关系,20余年来,双方按甥舅关系正常往来,没有发生纠纷。后徐峰患糖尿病综合症,双目看不清,并需经常透析,儿子徐明则刚成年尚未结婚,2009年农历正月23日徐峰携妻子在未经原告的允许下,强行进入原告宅院,并至原告二层三间房屋内居住生活,同时,借口与原告发生纠纷。民一庭承办法官接到本案时,认真查阅卷宗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但为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案结事未了的后果,就主动联系村民调干部,协商解决纠纷的办法。(以上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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