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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与化工厂为邻起纠纷 法官调解执行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9-06-05 11:02:43


    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王法官,没有你们中间所做的努力,案件不可能执行的这么好,我真是太满意了,谢谢!”2019年6月4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阎某握着王法官的手连声致谢。

    原来,阎某原来居住的房屋与被执行人灵宝某化工公司的生产车间相邻,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排放的废气、扬尘、噪音,严重影响阎某和家人的生活,而后阎某全家于2008年搬离原住所,到灵宝市解放路租住生活,截至2017年,阎某共支出房屋租金27万元。2013年7月8日,阎某向灵宝市环保局反映该化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黑烟,气味刺鼻,排放的噪音、灰渣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等情况。2018年12月20日,灵宝法院经审理,判决灵宝某化工公司赔偿原告阎某经济损失1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依然迟迟不履行。

    2019年3月25日,阎某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四组在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依法向该化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冻结了该公司的股权并查封地磅一个。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处于歇业停产状态,资金上确实比较困难。针对这种实际情况,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调解后,申请人阎某同意该公司支付九万元,其余标的款用酒来以物抵债,最终案结事了。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阶段,灵宝法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克服困难,耐心调解,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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