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五亩法庭 发布时间:2019-06-03 09:21:11
王占辉:
本院审理的原告郭彦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法官:冯欢欢
联系电话:0398-8830212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责任编辑:五亩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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