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飞飞:
本院受理的(2019)豫1282民初496号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杨飞飞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杨飞飞归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24999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24999为基数,自2018年6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或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李佳,联系电话:0398-8830183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