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4月4日上午,灵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王高祥律师作为一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高兴的从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处领取到一份律师调查令,并称赞道: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将会进一步提高代理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代理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力度,有助于减轻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律师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书。持令人调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调查令和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件,交被调查人核对。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向持令人提供调查令指定的证据材料,并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加盖印章。对有关单位妨害持令律师调查的,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把“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落得更实更细,强化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发现、提供财产线索意识,尽可能全面地发现被执行财产,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自2019年以来,积极探索尝试,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等相关规定,创新发现财产方式,加大执行案件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力度,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依当事人申请依法签发律师调查令,委托申请人代理律师调查与案件执行有关的信息,效果良好。2019年以来。灵宝法院执行局共签发了20余份律师调查令,委托申请人律师对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实施调查,最大程度上实现司法公正、公开,有力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提高办了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