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2 17:06:47
李世林、杨金辉、赵涛:
本院受理的(2018)豫1282民调683号原告孟银龙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孟银龙申请对其精神病状况及精神病与双方打架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定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6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技术科摇号室选定鉴定机构及办理鉴定相关事宜。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选定。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杜秋平
联系电话:0398-8830237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责任编辑:民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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