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7:38:03
张圣港:
本院受理你与被告胡全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82民初31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张圣港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焦迎九,联系电话:8830192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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