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9年3月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一组干警的努力下圆满执结。
2018年7月30日,段某某向李某某借款200000元,并于同日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还清上述借款并约定月利率2分。可借款到期后,段某某依旧未偿还欠款,甚至躲避李某某,李某某遂诉请法院要求段某某清偿债务,该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经灵宝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段某某于2018年11月5日前还清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协议达成后,被告拒不履行该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一组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段某某一直未出面履行。经查实,段某某在灵宝某处建造有两层房屋、车库和小院,并且有公积金。为了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冻结段某某公积金账户并对其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最终通过加价竞拍,房屋成功拍出,被执行人家属交来房屋钥匙,所得款项给付申请人李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