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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立案当日结 依法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5-05 14:52:26


    灵宝法院网讯  讨债多次均无果,一纸诉状诉公堂,2009年4月30日,原告汪华(化名)将债务人白洋(化名)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4万元,在本院民二庭法官何冠军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奏响了社会和谐的乐章。

    2008年8月,被告白洋向原告汪华借款人民币4万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这笔款项,但被告均以“做生意赔本,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原告迫于无奈起诉至灵宝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该笔借款。何冠军法官接到此案后,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很大的调解可能性,于是,他立即通知原、被告到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又关切地询问了被告目前的经营状况、家庭收入来源等细致入微的问题,这不仅让被告消除了抵触情绪,还使他感受到了法官的亲切与随和,在营造良好的氛围后,何冠军法官又积极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使原告从追讨债务无果的消极情绪中解脱出来,最终,原、被告在友好的气氛中达成了彼此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原告汪华感慨地说:“本以为会耗时耗力的麻烦事,没想到到咱法院一天就解决了!”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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