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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百万元债务案

  发布时间:2009-05-05 09:05:21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通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申请人王某某申请执行某企业债务案,案值标的达130余万元。申请人王某某在收到案款后,立即和代理人登门致谢,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灵宝法院执行局以表达感激之情,并称赞执行法官工作认真,执行措施得力。

    申请人王某某于1997年、1998年分两次将36万元款项借与被执行人某企业二级机构用于经营,后该二级机构的业务收归回该企业。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该企业索要借款本息,但该企业以种种理由拖欠至今,遂申请人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灵宝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某企业偿还申请人王某某本息130余万元。宣判后,该企业不服提出上诉,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某申请执行后,起初对灵宝法院执行工作持怀疑态度,逐级上访,造成不安定因素,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释法,不断安抚王某某的情绪,劝说其要相信法院会秉公执法,另一方面和谐执行,排除阻力,依法查询、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企业130余万元,由申请人全部领取。至此,该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得以圆满执结,实现案结事了,申请人及代理人对灵宝法院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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