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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18-11-12 16:22:33


    灵宝法院网讯 “我真是没想到我的案子还能拿到赔偿款,感谢法院的执行法官。”2018年11月12日,郭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表达对灵宝市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的感谢。

    2012年9月18日,被执行人屈某驾驶大型货车沿连霍高速公路自西向东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撞击了前方郭某驾驶的汽车,导致车辆失控、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申请人郭某受伤严重。2013年7月25日,灵宝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屈某赔偿原告郭某15878.72元,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郭某伤愈后,经多次催要,屈某依旧是搪塞敷衍。

    无奈,郭某于2014年1月23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屈某竟玩起了失踪,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后执行干警并未轻言放弃,多次做其家属的工作,告知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屈某最终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子结了,但郭某如开头一幕,并没有想到自己还能拿到执行款,以为案子过去好些年了,法官早忘了自己的案子,拿到执行款后,郭某连连称赞执行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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