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丽:
本院受理原告范欣豪、赵真善美、赵文浩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三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82民初1583、1585、1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庭: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
承办法官:陈晓林
联系电话:0398-8830212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