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7 10:22:59
郭晓楠: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瑞瑞与郭晓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8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瑞瑞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焦迎九
联系电话:0398-8830237
二0一八年九月七日
责任编辑:lb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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