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8年7月24日,申请人鲍某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领走了5万元的执行款。经过灵宝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这笔执行款历经四年终于到达了申请人鲍某的手中。
2012年12月,一场交通事故致鲍某脾脏损伤八级伤残、小肠部分切除九级伤残。住院治疗期间,鲍某转了多家医院,共花去60多万元。鲍某要求肇事方王某赔偿,未果。无奈,鲍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鲍某10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并且四处躲藏。无奈,鲍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转至执行四组王磊法官手中,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王法官多次带着执行干警到王某家中,但都未见到王某,也没有找到其可执行的财产。王法官一边做王某家属的思想工作,一边继续追踪王某的下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直到今年4月,案情出现了转机,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客运公司开车,该院干警立即出动,终将王某抓获。后王磊法官耐心地对其做思想工作,并讲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结果。摄于法律威严,王某承认自己的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写下保证书并按时缴纳了执行款,案件就此执结完毕。
近年来,灵宝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严厉打击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躲避执行人员执行的行为。工作中,执行四组干警尽心执行解民困,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