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08:34:34
张英丽:
本院在审理原告范欣豪、赵真善美、赵文浩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三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陈晓林 冯欢欢 伍晓辉
联系电话:0398-8830232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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