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李某生、李某红,因你们阻碍法院执行公务、阻挡警车,灵宝法院现依法对你们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2018年5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案外人李某生、李某红作出上述处罚决定,有力的打击了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充分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2008年,李某民醉酒驾驶车辆,将在豫灵街上散步的吴某撞倒并拖挂几十米后逃逸,造成吴某至今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李某民因交通肇事逃逸,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一直未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于是,吴某便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李某民在刑满后就下落不明,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2018年5月9日下午,申请人吴某弟弟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民可能在家,灵宝法院执行四组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豫灵,到达李某民家后却发现其早已逃走,而吴某弟弟与李某民的亲属李某生、李某红一见面就发生激烈口角,执行干警赶紧上前劝解,此时,李某生却开着面包车挡在警车前面,李某红在警车后面席地而坐,拍着警车的引擎盖叫嚣到:“你们今天就不要走了......”两人威胁法官、嚣张至极。而法官却依旧耐心释明来意,并多次告知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二人执意不让,继续肆无忌惮。至此,承办法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灵宝法院立即启动执行应急处置机制,紧急召集执行干警15人,奔赴执行现场支援,强制将李某生、李某红带离现场,带至法院。李某生、李某红到达法院后,面对法官的询问,并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的铁证下,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