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你们执行力度这么大,我们面条店生意都做不成了,现在就凑钱还款,你们赶紧把人放出来吧。”2018年4月24日,杨某家属拿着四处筹措来的钱,主动联系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
杨某从事鲜面条加工生意,2016年7月份开始,杨某从洛阳市宜阳县某面业有限公司分两次购买了400袋面粉,货物价值共计32800元。杨某除了支付4800元货款后,其余欠款一直未按期支付。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将杨某诉至灵宝法院希望追回剩余欠款。
灵宝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支付申请人28000余元,然而,杨某对法院的判决无动于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线索,驱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豫灵镇,找到了杨某正在营业的面条店,但杨某当时不在家。执行干警示明身份后,向其父亲表明来意,并告知他通知杨某本人尽快到法院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杨某的父亲表示定会转达。后杨某始终不予理睬。
2018年4月20日, 灵宝法院开展“金城霹雷”执行攻坚活动在即,该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杨某的面条店。“法官你们等我一下,我和你们去法院说事,但是得叫我把这块面先加工好,要不这几十斤面酸了可就真糟蹋了……”当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在杨某的面条店时,他正在用搅面机加工生产鲜面条。后执行干警将杨某带至法院,杨某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送至拘留所,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号角震天响。气势如虹“老赖”慌,钱还案结心舒畅。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拿出百分百的耐心、信心、决心,持续对各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状态,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