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恩,天高海深。羊知跪乳,鸟知反哺,身为人子的王富恩却不但不知感恩、不尽孝道,反而多次殴打父母,去年10月甚至因将母亲打成骨折而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9月30日,王富恩的父母——两位年届六旬的老人来到法院,哭着请求法官让他们的儿子多坐几年监。
惹事的儿子让家无宁日
王富恩是灵宝市函谷关镇人,自小就脾气怪异,爱与人争执,在家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甚至到处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打伤了人还让父母为自己擦屁股。在村里,他常常与村里人因小事发生纠纷而将人打伤,伤人后不管不问,总是60多岁的父母拿出钱物代其向人赔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儿子惹是生非,而更加困窘。在家里,王富恩更是肆无忌惮,稍有不顺,便对年迈的父母非打即骂。2006年10月25日,王富恩的父母从苹果园里采摘了苹果放在院子里,王富恩放羊回家后羊跑进院子啃吃苹果,母亲薛焕娥看到后就用羊鞭将羊赶走,王富恩见母亲用羊鞭打他的羊,就大骂母亲。第二天早上天刚亮,他又在父母住室门上猛蹬,并大喊着要整死母亲薛焕娥。无奈之下,父亲王全法劝其母去派出所报案,薛焕娥还没走到村口就被王富恩追上,他先持石头照母亲头上打一下,一脚将母亲踢倒在地,拾起路边一根木棍朝母亲胳膊、腿部击打,后又照母亲背部踢蹬,将母亲打伤后扬长而去。村里人路过看到受伤的薛焕娥才将其救起,送到乡卫生院。经诊断薛焕娥左左肱骨骨折,伤情属轻伤。面对这种逆子的暴行村里人看不过去,便向乡派出所报了案。2007年3月26日,王富恩因故意伤害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父亲哭求严惩孽子
2007年9月30日早上,两位60多岁的老人风尘仆仆的来到灵宝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询问才知道他们就是年初被该院以故意伤害判刑1年的王富恩的父母,他们早上6点多就从家里走,带着干粮步行30多公里才来到这里。当他们说明了来意后,接待他们法官有点惊诧。
老人哭着对法官说,在儿子坐牢的一年时间里没有了儿子在外惹是生非,他们老两口也没有什么负担,家里种了些苹果,生活总算有点起色。现在儿子一年的刑期马上就到了,他们担心儿子出狱后恶习不改,继续祸害家庭,所以想请求法官让儿子在狱中多坐几年。听明完老两口的话,接待他们法官告诉他们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的理由法院是不能让被告人多坐牢的。随即,老人又提出希望法官能帮忙为儿子找个工作,并欺骗儿子让其暂时先不回家。因为,该案情况较为特殊,法官答应他们帮忙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尽量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送老两口离开时,两位老人不停的道着谢谢,说只要儿子不回家就是帮了他们大忙了。
后记:
俗语说: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父母的悉心关怀、百般爱护和辛苦抚养下慢慢长大的。那么,今天的我们应该怎样孝敬父母呢?感恩父母,以“孝”为先,当父母“风烛残年”时,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杯清茶,一碗淡饭,一份安宁......。其实,在父母心中,没有奢望我们回报些什么。我们身为人子要用心去感恩,用行动报答父母的生育恩,养育情。一个人如果有了一颗感恩的心,也便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有一种幸福叫做感恩。希望文中的王富恩能早日知道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