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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去盗窃 为老不尊法不容

  发布时间:2009-02-27 08:26:36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豫灵镇某村的农民马德计今年69岁,这本该是修身养性, 行善积德,尽享天年的年龄,可是马德计却不甘寂寞, 欲发歪财, 干起了偷盗采棉机机油的勾当, 最终人赃俱获, 贻笑乡邻。2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德计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8年9月10日,被告人马德计窜到连霍高速公路豫陕收费站河南广场,趁天黑无人注意之机,从白某的货车上盗走采棉机机油三桶,得手后,被告人马德计将所盗机油存放到其女婿汤某家中。当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马德计又到被害人白某的货车上盗窃机油时,被白某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被告人马德计第二次盗窃未能得逞。案发后,被盗的三桶采棉机机油已经追回退还给被害人,经评估,被盗机油价值8400元。2008年9月10日被告人马德计归案后检举揭发周某盗窃机油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德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马德计归案后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属于立功,且如实供述盗窃的犯罪事实,赃物均已追退,被告人马德计系年近七十岁的老人,此次又系初犯,对其判处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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