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黄梅未落青梅落,白发人送黑发人。2017年3月,作为一家之主的蔡某栋因工死亡后,留下了七岁的孩子蔡某峰、年事已高的双亲及因病不能生活自理的弟弟。虽然获得了巨额的赔偿款,但蔡某栋父母的做法却为以后的爷孙对簿公堂埋下了导火索。
蔡某栋死亡后,其父母与人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后领走一百余万元赔偿款,并对蔡某栋的前妻郭某飞隐瞒了赔偿款事宜。后来郭某飞得知死亡赔偿款已被领走,为维护其子蔡某峰的合法权益,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的她,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赔偿款中孩子应得份额。
经灵宝法院一审判决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栋父母同意按照灵宝法院一审判决数额446030.2元支付给孙子蔡某峰,同时双方对该笔赔偿款共同监管,确保用于孩子的成长。但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对赔偿款监管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郭某飞又向灵宝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灵宝法院执行七组接手该案件后,认真研究案卷详情,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一方面从法理层面告知蔡某栋父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层面挖掘其不愿履行的内在原因。在确保赔偿款执行到位后,积极组织双方对赔偿款的监管进行调解,但仍旧效果不佳。为保证本案未成年人蔡某峰以后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经研究,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协助办理以蔡某峰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并协同蔡某峰监护人郭某飞到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业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血浓于水,孩子的成长始终挂在亲人心头,这比其他问题都显得更为重要。执行工作中,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把握案件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和争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阶段,灵宝法院对此类执行案件,将会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