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四问巧辨夫妻债

  发布时间:2018-03-14 08:52:12


    灵宝法院网讯  “通过您的解释,我也意识到这3万元债务与陈某的妻子无关,要不我撤诉吧?” 2018年3月13日,原告苏某自愿写下撤诉申请书,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民间借贷案件。

     实践生活中,涉及一方举债的民间借贷案件层出,加之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施行,对民事法官认定夫妻之债提出了新的要求。现结合日常案件审理对辨别夫妻债谈些自己的见解:

     一问借债之前,询问债权人、债务人的职业,家庭收入及婚姻状态等;

     二问借款之时,询问双方当事人借款用途,未具名一方是否知情及未具名原因,借款交付方式等;

     三问借款之后,再次询问当事人借款后家庭状况,催要借款情况以及未具名一方是否还款,是否知情等;

     四问各方证据,在区分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之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双方提交证据。

     通过此“四问”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基本可以做到清晰分辨,避免未具名一方“被负债”。

责任编辑:xjk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3168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