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少年捉蝎子不幸身亡引发一起人命官司,父母索赔长达三年之久不能遂愿,灵宝法官巧用“技术手段”,网撒七家金融机构最终执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2009年2月19日,一封署名为申请人冯克让、黑香迎的感谢信静静地摆在灵宝法院办公室桌上,信中,“感谢灵宝法院,感谢人民的好法官王磊”几个字格外醒目。
事情还得从2002年7月12日晚上说起。那天晚上,冯克让的儿子,时年15岁的少年冯彦庆与本村小孩韦东东等四人一同到安头村西沟逮蝎子时,与同村另一名同龄少年贠新火发生口角,引起撕打,贠新火喊来同村贠随定、张保安等共六人对冯彦庆进行追赶,致使冯彦庆跌崖身亡。公安机关侦破后,没有对贠随定等人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冯彦庆的父母冯克让、黑香迎将六被告起诉到灵宝法院,要求六被告对其子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法院最终认定六被告黑夜追赶小孩存在没有预见行为具有危险性的过错,判决六被告赔偿冯彦庆父母损失12000元。
判决生效后,六名被告互相推诿,拒绝履行。原告无奈于2005年10月10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王磊接受这起案件后,认为案情特殊,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立即向领导汇报,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六名被执行人住所偏远,并长期躲避执行,导致执行领导带领干警多次前往六名被执行人住所地无功而返。申请人情绪激动,执行局领导和王磊法官又不厌其烦一遍遍做冯克让夫妇的感情安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2006年4月,终于将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张保安堵在其住所,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最终使其履行了2000余元的赔偿款。2006年冬天,当得知贠当东躲在其哥哥家中,王磊等执行人员立即冒着大雪驱车前往,不料却遭到了贠当东家属的暴力阻拦,致使贠当东从后门逃走。
2008年10月,执行法官王磊通过对其余五名被执行人家庭住房和财产状况的调查分析,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具备履行能力。遂通过公安机关启动“技术手段”调取到五名被执行人员及其亲属的户籍资料,于2008年10月10日分别向灵宝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七家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进行撒网式查询,最终查找到被执行人贠随定的妻子马妮娜的一笔30000元定期存款,有关银行立即冻结该笔存款,并将11069元划至灵宝法院单位银行帐户。2008年11月28日,冯克让、黑香迎夫妇手捧这笔赔偿款,感动得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