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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2017)豫1282执1138号

发布时间:2018-01-17 10:05:01


    灵宝法院网讯  本院在执行灵宝市人民法院与陶红彦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对罚没财产车牌号为京MD2910号黑色上海大众桑塔纳车辆进行了评估,并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但竞买人均悔拍。本院决定,对车牌号为京MD2910号黑色上海大众桑塔纳车辆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京MD2910号黑色上海大众桑塔纳车辆

    变卖标的性质:灵宝市人民法院罚没车辆

    变卖机构:灵宝市人民法院

    变卖时间:2018年2月1日15时

    变卖底价:350元,增加幅度:500元

    变卖预缴款:1000元

    变卖地点: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人:杨晓峰     联系电话:0398-8830167

    瑕疵说明:该车辆被本院罚没,停放在本院,已超过三个检车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参加竞买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在2018年1月26日前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登记核实身份并缴纳预缴款。变卖日竞买成功的,向本院现场缴纳变卖款,现场不缴纳者,予以罚款20000元,由第二高价竞买人取得变卖物,依次类推。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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